民主派24名立法會議員提出司法覆核,指《禁止蒙面規例》和《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違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案件上午繼續在高等法院審理,由政府一方陳詞,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緊急法是1997年前已存在的法律,而《基本法》第八條列明,香港原有法律,除非與《基本法》抵觸,都予以保留。他又指出,入稟一方提出的理據,只涉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如何行使權力的問題,與緊急法是否違憲無關,認為入稟一方沒有任何理據支持緊急法違反《基本法》的論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