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24名立法會議員,就政府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提出司法覆核,案件繼續在高等法院審理。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形容,在香港不時出現危害公安的情況下,愈來愈有需要確保警察能夠核實蒙面人士的身份,反蒙面法亦可以讓警方及早干預,否則當蒙面的人聚集起來,手持武器襲擊警察時,警察要查核蒙面人的身份時已經太遲。

余若海強調,《基本法》保障的是和平集會,不是暴力集會,近年法庭的裁決亦表明,保持公共秩序,市民才能享受集會自由,強調訂立反蒙面法是要應對危害公安的情況,而不是入稟一方所指,警方想要多些權力,或為了方便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