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在尖沙嘴警署外警民衝突中,右眼懷疑被布袋彈擊中受傷的女子,早前提出司法覆核,反對警方以法庭手令,要求醫管局交出她的醫療報告,案件早上在高等法院審理。代表事主「K」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表示,事主曾去信警務處及醫管局,反對提供事主的醫療報告;警方回信指,正尋求法律意見,將盡快回覆事主,但翌日就「完全執行」法庭手令,質疑發生了甚麼事,認為警方的做法不公平。
代表警務處長盧偉聰答辯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表示,不同意執行法庭手令有不公平之處,又指不明白「完全執行」手令是甚麼意思,強調警方是從恰當途徑取得手令。莫樹聯又說,相信申請人一方是知道手令的內容,亦可以繼續從其他渠道申請廢除有關手令,包括申請禁制令,禁止有關醫療報告被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