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一名公司董事及他的妻子,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向一名滙豐銀行職員提供一隻手錶,下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67歲的男被告韓先利,是香港滙霖國際財務集團的獨資董事兼股東,61歲妻子馬振蓮是獲授權簽署人。他們在今年8月向一名滙豐銀行職員提供一隻手錶,作為協助他們在滙豐銀行開設公司戶口的誘因或報酬。該名銀行職員拒絕,向管理層匯報事件,匯豐銀行其後把事件轉介廉署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