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在尖沙咀衝突中右眼受傷的女子,提出司法覆核,反對警方以法庭手令,要求醫管局交出她的醫療報告。代表她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指,由於事主未有取得法庭手令的副本,令她難以提出廢除手令,又指即使她可能是一名疑犯,她都不可能改變自己的身體狀況,或者銷毀自己的醫生報告。彭耀鴻又說,不明白警方提供手令副本,如何會影響調查工作的公正性,認為事發當日在尖沙咀發生的事並非秘密,形容有意潛逃的人總會逃走。
代表答辯人一方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提出,即使警方執行法庭手令,都不會影響任何人的權利,強調做法並不代表警方是「橡皮圖章」。他指,未有提供手令副本是慣常做法,又舉例說,如果在洗黑錢案件中,要求警方通知有關疑犯,他們正被調查,又是否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