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北京出席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會議後表示,小組同意三大類十六項措施,分別惠及港澳居民、協助專業界別進入大灣區,以及建設大灣區成為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其中便利港澳居民有七項措施,會便利香港居民在大灣區九個城市購買房屋,小組同意豁免限購條件,包括居住、就業、學習及繳付社保等要求;亦會便捷港澳居民在大灣區使用電子支付;將容許港人在大灣區開設個人銀行結帳戶口的試點計劃,穩步推展至其他銀行;在大灣區城市工作人士,子女可享內地居民同等的教育安排。
小組亦同意,探索建立雙向的「跨境理財通」機制;非中國籍的香港商界人士要在大灣區停留,可辦理有效期兩年或五年的簽證或居留許可。醫療方面,容許大灣區的港資醫療機構,使用香港常用藥物及醫療設備。關於協助專業界別進入內地的措施,涉及律師、建築業及保險業;小組又支持在落馬州河套地區及深圳,發展深港創新科技合作區,亦會有措施推動香港醫療科技發展,包括為進境動物原性生物材料實行通關便利,及放寬內地人類遺傳資源過境港澳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