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北京出席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會議後宣佈16項措施,當中包括便利香港居民在大灣區九個城市購買房屋,小組同意豁免限購條件,包括居住、就業、學習及繳付社保等要求。
中原地產中國大陸區副總裁兼華南區總裁李耀智舉例指,現時港人在廣州買樓,需要提供工作或居住證明,但深圳和珠海今年起已經先後推出新政策,豁免部份港人在當地置業的限購條件,其中港人近兩個月在深圳置業交投已經增加五至六成,相信九個城市都放寬之下,會令更多港人考慮在大灣區置業。他亦提醒,九個城市之中,部份城市有「限售令」,例如在深圳和廣州購買房屋後三至五年內都有禁售,呼籲有興趣港人置業前,留意個別城市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