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北京出席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會議後宣佈16項措施,包括探索建立「跨境理財通」機制。機制屬雙向,在風險可控和適切保障投資者的前提下,為兩地居民提供跨境理財產品的選擇,並為人民幣跨境流動開拓新渠道,有利兩地金融合作。文件指出,內地投資者缺乏配置海外資產渠道,理財通「南向通」開放個人海外投資,是內地資本賬開放一大步;而內地去年開始收緊對資產管理業務的規管,港人購買內地理財產品有困難,理財通「北向通」提供便利規範渠道,讓有興趣的港人投資內地理財產品。
金管局歡迎探索建立跨境理財通機制,總裁余偉文表示,金管局會積極與內地當局和業界制訂有關細節,盡早推出跨境理財通,會參考過去互聯互通機制的成功經驗,制訂相關管理措施,並會與內地當局及業界作更深入討論,期望盡快確定有關機制的實施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