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早上復會,繼續二讀辯論延長法官和司法人員退休年齡的條例草案。草案建議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法官的法定退休年齡由65歲,提高至70歲,裁判法院裁判官就由60歲,提高至65歲等,以維持不同級別法院的人手。

多名支持草案的建制派議員接力發言,經民聯盧偉國指,近期有法官匿名向傳媒作出政治表態,令人質疑他們能否保持中立和專業,認為當局應設立客觀公正的機制,監察法官的表現。他又表示,近年的暴亂和違法暴力刑事案件,對司法系統帶來嚴重負荷,當局應該改善法官招聘機制,引入亞洲實行普通法國家的法官,例如新加坡和馬來西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