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三月立法會九龍西補選,一宗牽涉票站主任對外透露選民投票意向的個案,由於超出了半年的起訴期限,無法成功檢控。投訴由候選人姚松炎的選舉代理人提出,指負責馬頭涌官立小學的票站主任,當日容許一名年長女選民的家人進入票站,並指示投票意向,票站主任解釋事件時,透露了涉事選民的投票意向。選管會經過一年零三個月調查,今年六月初裁定票站主任向選舉代理人轉述選民的投票意向,是做法不恰當,並涉嫌違法,建議轉交警務處調查及跟進。不過警方接報後,表示案件已經過了為期半年的起訴期限,無法作出檢控。
姚松炎認為事件反映選管會的調查機制有漏洞,建議更新內部指引,規定調查期限。選管會表示,每項投訴所需要的處理時間,要視乎個案的性質及複雜程度等,選管會在每次選舉後均會檢討各項選舉安排,並在籌備將來的選舉時作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