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批准延長禁止披露警員及家屬個人資料的禁制令,同時批准修訂禁制令,豁免新聞工作者在進行「新聞活動」時披露有關資料。法官高浩文表示,明白警員及家屬,甚至年幼子女的資料被公開,令警員執行職務時產生壓力,因此同意延長禁令保障警員。法官又表示,同意需要保障新聞自由,因此接納按《私隱條例》定義下純粹以新聞為目的之合法活動,不受禁令規限。
記協主席楊健興高興法官接納申請,令傳媒在處理可能涉及警員及其家人資料的報道,不必擔心會違反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