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被警方拘捕或預約拘捕,涉嫌在5月11日審議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會議上,妨礙議員開會,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9條。其中民主黨林卓廷表明不會去警總,昨晚通宵留守立法會等警方到場拘捕。林卓廷在社交網站指,有警員早上7時許到他位於沙田寓所搜捕不果,致電他要求他離開立法會大樓,以作出拘捕,但林卓廷拒絕。林卓廷是區議會北區石湖墟選區候選人,同區候選人有新民黨孔永業及報稱無黨派候選人梁金成。
至於案中其餘六名議員,早前已分別到警總完成拘捕程序。案件星期一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