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日分別向理工大學及中文大學校園施放催淚彈。警方回應指,根據法例,當警察有合理懷疑,在任何公共或私人場所等,有人可能干犯刑事罪行,警方都有權力進入相關地點以作出拘捕,強調就進入校園範圍有既定的程序和指引,會繼續與各院校保持緊密溝通,務求各方合作,維持香港治安。警方又強烈譴責暴徒目無法紀的暴力及破壞行為,重申絕不容忍任何人為達任何目的而訴諸暴力,必定堅決採取執法行動以回復社會秩序。
警方指,上午約七時半接報指有示威者在海底隧道紅磡出入口以雜物設置路障,癱瘓交通,當警員在天橋上進行拘捕行動時,大批示威者在院校向天橋投擲汽油彈、玻璃樽及硬物等,為保障在場的被捕人士及警務人員的生命安全及處理罪案,警員一度短暫進入理大範圍,使用最低所需武力驅散,其後離開。在上午八時前,警方發現有大批示威者在生物科技路一條連接兩個中大建築物的天橋聚集,向天橋下行駛的車輛投擲雜物,嚴重威脅駕駛人士的生命安全,警員使用最低所需武力進行驅散。大批示威者走進院校以逃避追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