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今年一至十月收到102宗床褥維修保養投訴,最常見是床褥下陷,雖然不少產品在保養期內可免費維修或更換新貨,但往往須符合特定條款,商戶退貨退款所需時間亦不合理。有個案兩年前以近5萬元購入十年保養的雙人床褥,投訴人指近日睡醒感到腰酸背痛。公司指床褥軟硬度屬主觀感覺,投訴人的床褥無出現生產或結構問題,下陷幅度未達1.5吋,拒絕免費維修或更換。消委會調停後,公司願意用物料填充或更換床褥棉層。

消委會提醒,床褥的承托力是否足夠、會否過軟或過硬等,都涉及使用者主觀感覺,一般不能成為要求維修或更換的理由,生產商會以可客觀評估的因素作為準則,例如下陷幅度、彈簧結構是否出問題等,強調保養條款都會附加各種限制,消費者不應對「10年保用」這類宣傳口號有過分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