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處理示威,拘捕58人,年齡由12至62歲,涉及縱火、襲警、藏有攻擊性武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等。行動中發射194枚催淚彈、58發橡膠彈、14發布袋彈及9發海綿彈,有2名警員受傷。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有犯罪份子用藉口,指要不惜一切代價為市民爭取,反問他們除了暴力,還爭取了甚麼。他形容有市民「被罷工」、學生「被罷課」,而暴徒不斷犯法,衝擊法治及民生,並無為香港作出丁點貢獻,強調若情況惡化,警方會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