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社引述歐盟下月發表的聯合聲明草案,指出將按潛在5G供應商所屬國家的法律來進行評估,預料有關立場可能令中國企業無法獲得利潤豐厚的電訊網絡合約。報道指,草案會指出下一代基礎設施的關鍵部份,如對國家安全至關重要只由可信賴的供應方採購,認為5G建設應該符合歐盟的核心價值觀,包括人權和基本自由、法治、隱私保護、知識產權,以及對透明度的承諾,因此要考慮供應商在第三國可能受到的法律和政策框架等制約。
草案同時強調,要令供應商多樣化,避免或限制對單一供應商的嚴重依賴的必要性。不過,報道指,歐盟各國對是否因為安全原因禁止供應商進入國家網絡仍擁有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