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長李家超表明,警方會以暴動罪拘捕理大內的全部人,指不論集結的目的,如果有作出違反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集結已涉嫌干犯暴動罪,希望社會不要被誤導或有錯誤理解,強調警方用心調查,再與律政司按證據決定以什麼罪名檢控有關人士,重申任何人犯法都要負上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