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7歲已婚特殊學校社工,多次非禮及強姦一名16歲輕度智障女生,被高等法院陪審團裁定11項罪名成立,判入獄15年。

案發在17年7月至18年7月,法官斥責被告翟光輝毫無悔意,為了滿足一己私慾,摧毀多年建立的聲譽,亦令女事主身心受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