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日前裁定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反蒙面法違憲後,政府向法庭申請尋求條例繼續生效;高院傍晚決定頒佈七天臨時暫緩令,暫時不頒佈反蒙面法無效,直至本月29日,讓政府提出上訴,再由上訴庭決定,之後是否繼續暫緩。
高院的裁決指,政府尋求的「臨時生效命令」,需要因為條例無效下會造成危害公眾,但即使有人攻擊道路鐵路網絡,破壞政府設施等,這些蒙面人所作的不理智和不負責任攻擊,在高院頒裁決前後一直存在,無証據顯示周一裁決後,違法行為或暴力程度有升級。裁決又指,暫緩頒令緊急法無效,會造成更多法律上的混亂和不確定性,因此拒絕政府的申請,但裁決亦指,今次司法覆核只屬原訟庭裁決,政府將會上訴至上訴庭,考慮到對公眾的重要性及香港正面對非常不尋常的情況,認為短暫暫緩裁決七日是正確做法,讓政府有機會向上訴庭,裁斷有關做法是否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