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明年初開始接受「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申請,最多會批出150公頃農地參加計劃,預計最快4至6年後有房屋土地供應。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會議上,工聯會麥美娟指出,政府或會引用法例收回申請地段以外的私人土地,提供基建及社區配套設施,質疑會否令一直拒絕發展商收地的農民因而失去農地。民主黨尹兆堅關注,如何確保這些發展基建的周邊土地,並非由申請人擁有,擔心有人藉計劃大規模釋放私人土地潛力。
發展局長黃偉綸說,計劃不是要解決發展商收不到地的問題,強調項目不存在「妹仔大過主人婆」的情況,不會為成就一個發展,而出現比發展規模更大的收地;又指發展周邊基建及配套要合符比例,舉例指,政府不會批准申請人為一個只有三千個單位的項目,發展可滿足三萬人的基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