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份審計報告,審視入境處在09年至18年進行的三個資訊科技項目,發現存在採購問題。其在處方04年獲批3億3千多萬,引入個案簡易處理系統,但由於招標及設計時間延長,以及承辦商表現欠佳,令項目延遲兩年啟用,招致額外費用,原本計劃減少的33個職位未能落實,涉及費用每年近千萬。
另外兩個分別在深圳灣及落馬洲管制站裝設電腦系統的項目,其中一項自動化旅客出入境檢查系統招標,由於投標者出價高於目標,最終需要取消招標,由原有承辦商按當時合約提供服務;另一項自動化車輛出入境檢查系統招標,首輪招標未有符合要求標書,需要取消,到第二輪降低要求才收到三份建議。審計署建議入境處日後招標時,應預先設定內部參考價格上限,並避免施加過於嚴格的規定,令供應商卻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