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新聞發言人朱鳳蓮指出,國家體育總局正在著手修訂《運動員技術等級管理辦法》,台灣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等的體育從業員,日後獲確認資格後,可以在大陸「持證上崗」。台灣運動員可以以內援身份參加大陸足球、籃球、乒乓球、圍棋等職業聯賽,符合條件的台灣體育團隊及俱樂部也可參與相關職業聯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