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討論是否延長附屬法例的審議期限,多名建制派議員批評民主派議員在內務委員會拉布,令內會未能選出正副主席,不能成立小組委員會審議附屬法例。民建聯鄭泳舜批評,民主派濫用程序,令內會召開超過21小時會議,都未能選出主席,議員不能展開審議法例的工作。

議會陣線區諾軒指,相關的附屬法例只是涉及將一間僱員培訓機構,加入可舉辦再培訓課程的名單之中,內容簡單,毋須成立小組委員會審議,又認為即使成立委員會,政府亦未必理會議員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