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會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發表《檢討實質的性罪行》報告書,建議摒棄「強姦」字眼,改為訂立一項「未經同意下,以插入方式進行性侵犯」的罪行,當中包括未經同意的口交行為。委員會成員張達明表示,由於強姦罪的最高刑罰可判終身監禁,因此建議修訂的罪行,會變相提高未經同意口交的最高刑罰。他解釋指,委員會在諮詢過程中收到很多意見,很多關注婦女權益的團體認為「強姦」字眼會造成標籤,甚至對受害人造成傷害,令他們不敢報案。
至於委員會建議廢除一些關乎同性的現有罪行,張達明指有關建議不算嶄新,只是因應早前法庭對涉及性別和性傾向個案的裁決,理順細節,強調委員會並非將非法行為合法化,只是建議有新的法例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