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對終審法院及高等法院昨晚被縱火及破壞的行為予以最嚴厲譴責。聲明指破壞的人並非真誠示威人士,而是罪犯,必須繩之於法,批評他們的行為沒有任何合理或可辯護的基礎,亦並非行使法治下文明社會的任何權利。

公會又指,司法機構是掌管公義和維護法治的主要守護者,以及保障市民基本權利和自由的機構,法院在昨日國際人權日被破壞,十分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