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星期一在上水天平邨拘捕12人,包括6名學生和1名教師,檢獲一批裝上釘的膠管、白電油,以及自製的尖銳路障等;其中4名17至39歲的男子,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包括一名教師。教育局指,已經要求涉事教師任職的學校,考慮暫停該名教師的職務。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回應指,做法令人質疑是「未審先判」,會向學校施加不必要的壓力。他認為,現時濫捕、濫告問題嚴重,不應該單憑有教師被捕,就判定有關人士做錯事,呼籲學校管理層要持平,確保教師獲程序公義,包括無罪推定,並有申辯、尋求工會及法律意見,以及上訴的權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