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指,政府提出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可參考英國經驗,並考慮改名為騷亂獨立調查委員會或騷亂獨立及檢討委員會,在檢視社會動亂的近因時加大委員會權力,例如設傳召權,找出社會具爭議性事件,例如721和831事件的真相,希望社會不要一開始就否定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
她說,社會上有意見指監警會權限不足,但現時提出已經太遲,相信要改變監警會權限亦有困難,且社會已經等不了監警會下年1月提交的報告。她又認為只利用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坊間有爭議的事件,不可能服眾,包括警隊和支持社會恢復平靜的人,認為社會應開放考慮其他不同方法,處理近期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