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長李家超回應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時表示,截至上月28日,與修訂逃犯條例公眾活動相關而被捕的18歲以下人士共有914人,當中857人是學生,涉及罪名包括暴動、非法集結、刑事毁壞、襲警及藏有攻擊性武器。在理工大學事件中,約有300名18歲以下人士在登記個人資料後被放行。

李家超又表示,教育局正考慮要求學校提交具體支援學生的方案,並匯報有關進度,確保學校有系統推展訓育和輔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