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星期一在上水拘捕12人,檢獲鐵釘、白電油和自製尖銳路障等。其中4人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早上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由警車押送到法院應審,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再提訊,以便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化驗和指紋校對。各被告獲准以5000至1萬元現金保釋,並需要遵守宵禁令等。

4名男被告年齡17至39歲,其中39歲報稱裝修工人的被告,連同兩名學生,涉嫌管有3罐白電油,以及37個裝有鐵釘的膠管等;而31歲報稱教師的被告,就涉嫌管有兩把剪刀、兩把剪鉗,以及一個士巴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