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工廈2016年發生的石棺藏屍案,第44日在高等法院審理,法官李瀚良繼續引導4男3女陪審員。法官向陪審團複述24歲的第二被告劉錫豪的證供,指被告曾形容事件「好得人驚」,他並不知道其他人如何殺死案中死者張萬里,並聲稱事發時他曾經將死者帶入工廈單位的廁所,希望其他人不要再傷害死者,亦希望當時陷入昏迷的死者會甦醒,但死者當時並無反應。

法官又向陪審團指,被告劉錫豪提出,案中首被告曾祥欣事後曾向他表示會「搞掂件事」,指他們「坐在同一條船」,如果劉錫豪報警,會帶來麻煩,曾祥欣會請做警司的叔父,將所有罪責推在劉錫豪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