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工廈2016年發生的石棺藏屍案,4男3女陪審團下午1時許開始退庭商議。法官早前引導陪審團時,提及案件經歷兩次審訊,陪審團毋須考慮有關原因。法官又指,陪審團要考慮,死者張萬里是否在單位內的床褥上死亡,抑或是稍後在單位廁所內死亡。法官解釋,若果陪審團不肯定死者死在床褥上,而後來有人做出連串動作,將死者搬入廁所,導致死者死亡,則要裁定被告謀殺罪成。法官又指,部份針對首被告曾祥欣的證供指,他曾經用枕頭袋「笠住」死者的頭,陪審團需要考慮,有關行為會否加速張萬里死亡。

至於案中第三被告張善恒早前聲稱,他是在不自願情況下,在警方錄影片段中作口頭招認,包括被警員打手臂,以及阻止他見律師和家人等,又指警方以可以轉為污點證人利誘他,法官指,若有人在受恐嚇、暴力或壓迫情況下作供,則屬於不自願的招認,陪審團需要翻看有關錄影片段,從張善恒當時的行為,決定他是否受恐嚇或受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