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工廈2016年發生的石棺藏屍案,4男3女陪審團退庭商議約5小時後,向法官提出問題,詢問法官在引導陪審團的階段,是否曾經提及首被告曾祥欣承認,他知道哥羅芳有可能令人失去知覺或致死。法官傍晚約6時半開庭處理,指曾祥欣早在2016年2月,即是事發前一個月左右,已經知道。陪審團之後繼續退庭商議。

法官早前引導陪審團時指,需要考慮三名被告是否共謀犯罪,及有無殺人意圖;又提醒陪審團,被告承認「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雖然可能對案件構成環境證供,但埋屍不等同承認謀殺,陪審團不可因而作出對被告不利的推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