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3歲女學生在9月21日屯門遊行期間,在屯門大會堂外用打火機點燃國旗,她承認一項侮辱國旗罪,下午在屯門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裁判官水佳麗指,被告並不是狂妄之徒,但目前社會事件仍未見到結束跡象,提醒女童不要受人影響沖昏頭腦,做事前要先想後果,否則是非常危險,指已經有人因社會事件失去自由,有必要控制自己。裁判官亦告誡女童,不要犯下更嚴重錯誤,因為法庭不可能因被告年紀輕,就無論犯下什麼罪行都輕判。女童身穿校服應訊,家人和教會傳道人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