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工廈2016年的石棺藏屍案,被裁定誤殺罪成的第二被告劉錫豪,早上在高等法院求情。他的代表律師指,被告早在案件開審前已承認誤殺,但不獲控方接納,又指他無意圖殺害死者,否則他在事後不會說「玩大咗」,形容他是首被告曾祥欣操控下的受害者。律師向法官提交16封求情信,包括被告親自撰寫的信件,希望法官考慮案件對被告構成的時間成本和壓力,盡可能判處最短的刑期,讓他可以在服刑後重新做人。

同樣被判誤殺罪成的第三被告張善恒,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有反省自己的錯誤行為,非常有悔意,他希望向死者家人致歉,但明白無論如何真誠都難以補償他們的損失,因此不論法官判處什麼刑罰,他都願意接納,但希望法官輕判,讓他盡快重投社會。律師又形容,被告是受其他人影響和「被洗腦」,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什麼,好像「癲咗」,才會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