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工廈2016年的石棺藏屍案,被一致裁定誤殺罪成的第二被告劉錫豪,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17年。
他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早在案件開審前已承認誤殺,但不獲控方接納,又指他無意圖殺害死者,否則他在事後不會說「玩大咗」,形容他是首被告曾祥欣操控下的受害者。律師向法官提交16封求情信,包括被告親自撰寫的信件,希望法官考慮案件對被告構成的時間成本和壓力,盡可能判處最短的刑期,讓他可以在服刑後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