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拒絕向區諾軒和范國威,就選舉呈請批出上訴許可。根據《立法會條例》,由於上訴程序完結,兩人即時不再是議員。
區諾軒代表律師在聆訊上,向三名終審法院法官提出,提出選舉呈請的香港眾志周庭,曾經去信法庭,指區諾軒是周庭的「Plan B」,又指唯一可以挑戰選舉主任取消參選資格的決定,只是選舉呈請。但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隨即反駁,認為周庭提出選舉呈請的法律程序,就是要罷免區諾軒的議席,指法律程序不是遊戲,不能浪費法庭時間,又問周庭一方的立場。周庭一方對上訴立場中立,維持選舉呈請的原意。法官短暫休庭後,拒絕區諾軒和范國威上訴許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