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拒絕向區諾軒和范國威,就選舉呈請批出上訴許可。根據《立法會條例》,由於上訴程序完結,兩人即時不再是議員。區諾軒表示,提出上訴的原意是釐清法律觀點,認為政府的行政失誤應由政府承擔,而非由當選者、參選者或選民承擔,指政府毋須為行政失誤「找數」,情況是瘋狂及非常荒謬。他又認為,今次結果將會令未來選舉主任更加有恃無恐取消參選人資格,亦可能令到相關選區的多名議員被取消資格,影響立法會運作,批評香港法例存有漏洞,必須處理。他預期,陳凱欣亦會面臨法律程序,或會失去議席。


范國威亦強調,上訴是要尋求公義,批評目前選舉呈請制度有漏洞,指如果選舉主任肆意透過參選人政治立場去作篩選,被剝奪參選權的人一旦提出選舉呈請,會令選舉中無一個人能當選,形容是懲罰當選人及選民。他又說,如果舉行補選,他會考慮參選,又強調雖然失去議席,但參與民主運動的決心無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