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揭示生產力促進局的顧問服務項目數目,自2014年起連續四年不達標,局方在2018年7月更改表現指標,將服務費超過5000元的測試項目都視作顧問項目,令2018/19年度的顧問服務項目數目達標。但立法會帳目委員會進一步揭示,該年度有55個項目的服務費用屬於5000元以下,服務表現跌至95%,屬不達標。

生產力促進局總裁畢堅文在立法會帳委會聆訊中解釋,是因為業界的項目性質轉型,同一個項目會包含多個元素,因此放寬表現指標的定義。但帳委會審視生產力促進局的內部電郵,發現有管理層向下屬表明,更改表現指標的原因是為了「追數」,質疑兩者講法不一。創新及科技局常任秘書長蔡淑嫻表示,局方的表現指標不達標,假如管理層沒有合理解釋,會影響年終表現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