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11日反修例示威中,在尖沙咀警署外右眼受傷的女子,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禁止警方使用她醫療報告的資料,高等法院下午駁回她的覆核申請。
事主在案中獲准化名K,8月11日在尖沙咀警署外,懷疑右眼被警方的布袋彈擊中。警方早前向法庭申請手令,從醫院取得K的個人資料和醫療紀錄;K提出司法覆核,警方期間將報告封存,暫時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