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早上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指兩名男女懷疑在高等法院大樓內以手提電話拍攝。警方其後到場了解,經初步調查後,列作「求警調查」,暫時無人被捕,交由中區警區跟進。
警方提醒市民,法庭和法院大樓內都不准攝影,否則可能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一經定罪,可判處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