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晚在大埔拘捕1名懷疑開槍的18歲男子期間,有大批人包圍警員及投擲硬物,防暴警員發射催淚彈及施放胡椒噴劑驅散,制服至少2人,警方指,這些人故意阻撓警方執法,完全漠視極度危險的持槍男子,對在場所有人的人身安全構成極大威脅,危及警方行動,警員唯有發射催淚彈。
北京中央電視台指,修例風波半年多,暴徒挑戰警隊執法權是精心綵排好,面對違法亂港行為,特區政府和警方不應有任何猶疑,不該有任何“心理負擔”,該出手時就出手。特區政府和警方最堅實的底氣,就來自基本法和香港本地法律賦予他們的神聖職責。特區政府和警方理應依法辦事,對暴力行為理應依法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