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區議會大部分都有增選委員,經委任加入區議會轄下委員會,與民選議員一樣在議題上有投票權,但委任準則不一,十八區當中只有南區區議會列明,不可委任當屆落選候選人。連任東區區議員的工黨麥德正表示,以往建制派掌舵區議會時濫用制度,委任敗選的黨友進入議會,亦有人利用增選委員的身份助力選舉宣傳,他認為必須廢除增選委員制度。

候任深水埗區議員,民協的徐溢軒過去亦曾擔任增選委員,他認為增選委員制度可以幫助有心人服務社區,只要民主派加以善用,增選委員有助擴大議會的民意基礎,亦能成為培育政治人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