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未成年男子報稱8月31日,在太子站被警方打傷,由父親代表入稟向警方索償,要求港鐵交出閉路電視片段。案件早上在區域法院處理,港鐵一方指,早前已將片段交予警方。法官押後到明年6月29日再處理。

17歲男子李嘉俊,報稱831當日在太子站車廂內,被速龍小隊用警棍打傷頭部,留醫9日。原告一方亦要求警方,交出當日行動紀錄、內部文件等資料。協助事主的「反濫權大控訴眾籌計劃」召集人陳恭信指,目標不是控訴整個警隊,而是找出涉事警員負責,但指跟進的10宗索償個案中,目前只有1宗能找出涉事警員身份,認為警隊有包庇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