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在將軍澳「連儂隧道」斬傷兩女一男的50歲男子,早上在區域法院承認3項意圖傷人罪,還押至明年2月中判刑。辯方在庭上指,報稱任職導遊的被告,案發時受酒精影響失去判斷力,一時衝動而犯案,並無預謀。辯方指被告真誠悔過,事後主動自首,又向事主、法庭及公眾道歉,並指事件無對傷者造成永久傷害。法官押後判刑,並表明將判處監禁。
案情指,被告今年8月20日凌晨,在將軍澳景林邨俗稱的「連儂隧道」,用刀斬傷及刺傷3名正在張貼宣傳品的男女後逃去。被告當日一度前往深圳,及後返港被捕。庭上又透露,其中一名女傷者被刺傷右胸,一度在深切治療部留醫,其後確診患上創傷後壓力症,須接受心理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