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發聲明,反駁有海外傳媒以「香港警方在處理示威活動時屢次違反指引,並不需承擔後果」為標題,指是偏頗及誤導,對這些沒有事實根據的指控深表遺憾。政府強調,警方不會主動對示威者採取行動,而示威者暴力過去數星期不斷升級,包括設置路障堵塞道路、縱火、肆意破壞店鋪及鐵路設施、投擲磚塊和汽油彈,攻擊圍觀市民和警務人員,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秩序。
政府強調,警方有責任確保公共秩序及安全,亦必須保障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如果示威者不使用暴力,警方便不需要使用合法武力防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