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有警員昨日在大埔超級城截查一名記者時,在直播鏡頭前展示記者的身份證,表面上認為有可能違反私隱保障原則,雖然目前未收當事人投訴,但已有足夠理由讓公署展開主動調查;如果調查顯示有人違反守則,公署會發出執行通知書,要求糾正錯誤,若不獲理會將可提出檢控。他又指,如果有人利用這些個人資料「起底」,亦可能面臨檢控。
涉事的記者陳朗昇批評警員,明顯有意在直播鏡頭展示他的身份證,強調他進行直播在先,不能將責任推到他身上。他目前正在休假,下月初會向投訴警察課和私隱專員公署投訴。警方回應指,任何人如果認為受到警方不合理對待,可向投訴警察課投訴,強調警方一直尊重新聞自由和傳媒採訪權利,會在不影響行動成效的前提下,盡力便利傳媒工作,並呼籲記者採訪時顧及自身安全,免受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