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及公務員事務局回信立法會議員,指今年6月至11月,警務人員及文職人員的工作相關津貼總開支達8500萬元,包括輪班工作、辛勞津貼等,當中紀律部隊職系可因特殊及獨特情況,獲發特別津貼,包括定期及經常便衣執行偵緝的警務人員,以及在單一行動中執行臥底任務不少於30日的探員。而同期警隊整體的膳食津貼,亦達至5000萬元。
保安局早前亦公布,在6月至11月,警隊逾時工作津貼的相關開支約為9.5億元,每名警員平均每月領取1.4萬元超時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