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過去兩個多月,接連發生兩宗涉及電動滑板車的致命意外,其中一宗發生在將軍澳,當區居民指,近年見到不少人使用類似的小型電動車,普遍車速都很快,擔心走避不及被撞到。西貢區議員方國珊指,近期接到有關電動滑板車等電動可移動工具的投訴增加,她批評政府禁止在公共道路使用有關工具,但就容許售賣,做法矛盾。
根據法例,駕駛電動滑板車這類由機械推動的車輛,必須領牌。不過由於運輸署表明不會發牌,因此在行人路、單車徑、馬路玩電動滑板車、電動平衡車及電動單車等,都屬於犯法。運輸署正進行「提升香港易行度顧問研究」,包括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包括電動滑板車的可行性,預計明年中完成研究,之後再檢討是否規管。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電動可移動工具經已在不同渠道售賣,可能對消費者構成風險,政府應該及早檢討規管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