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從業員總會幹事李林昌等三名「的總」成員及職員,被廉署起訴涉嫌在2016年立法會資訊科技界選舉賄選,三人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所有控罪,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3日預審,三人繼續獲准保釋。辯方預料案件要審訊10日,又透露各被告將爭議廉署錄影會面紀錄的自願性。

李林昌與其餘兩名被告、「的總」成員陳俊成及職員陳曉彤,涉嫌向五人各提供一千元,作為投票予某候選人的誘因,被控一項「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提供利益予他人」罪。其中陳俊成及陳曉彤是父女,他們亦涉嫌收受了一千元報酬,同時各被控一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接受利益」罪。同一選舉中另有14人涉嫌種票被控告,案件已轉介區域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