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諮詢委員會公布對微細懸浮粒子PM2.5及二氧化硫收緊空氣濃度及超標次數規定的修訂建議,以配合世衛更嚴格標準。其中較受爭議的是將PM2.5日均濃度由每立方米75微克降至50微克,但容許超標次數由9次增至35次。環諮會主席黃遠輝認為,新標準比較嚴謹,以2011年至2017年為例,若引用新標準量度,PM2.5濃度超標日數較舊標準多約20日。他指,當局可以此作起步點,監察新標準運作情況下,再決定在數年後要否收緊超標日數上限。

有委員擔心,放寬超標日數,官員向公眾及立法會解說時遇困難,建議當局提供新標準對減低入院數字的幫助,以具體呈現新標準是否真的較嚴謹。